环境监测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
地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道坪镇双龙工业园区
建设单位: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1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5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冷云杰
联系电话:13595450207
邮箱:lengyj@chanhen.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150万吨年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选矿装置及配套设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附件2:验收意见(签字版)盖章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