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浮选尾矿在罗尾塘路基填筑中的应用示范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福泉市新型矿化一体磷资源精深加工项目——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浮选尾矿在罗尾塘路基填筑中的应用示范工程
地点:福泉市经济开发区双龙工业园区罗尾塘组团
建设单位: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采用贵州川恒化工股份公司中低品位磷矿石经过浮选精矿后的尾矿、采矿时剥离的不符合选矿要求的废弃矿石与少量掘进废弃矿石,还有水泥,用一定配比经搅拌后用于回填罗尾塘二期路网K0+000—K0+600 段路基填筑。回填面积38064.4㎡,需填方总量约为33万m³。项目不新建搅拌站,依托贵州化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5285026527
邮箱:27734454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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